淮南技工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3-03-30 来源: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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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技工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网络意识形态风险防范和管控体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内容包括:学校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各科室、部门的QQ、微信、钉钉等工作群以及腾讯会议等网络传播平台。

第三条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依法管网治网,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坚持高效排查与研判处置相结合,不给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提供网上传播渠道和空间。

第二章  网络平台管理

第四条  学校党支部及各科室、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全面了解并掌握学校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的基本情况,对其加强意识形态监管。

第五条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应对以上各类网络传播平台的设置进行全面梳理,进行必要的整合撤并。加强各科室、部门网站管理员和QQ、微信、钉钉等工作群“群主”的教育,并实行账号备案管理。

第三章  发布管理

第六条  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传播平台须遵守法律法规,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标准,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信息传播正面真实,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反对党中央大政方针行为的;

(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四)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五)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一)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是互联网信息发布审核第一责任人。要雁过留声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实时监测、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加强信息账号、栏目、跟帖等内容管理,认真落实先审后发规定,严把内容关、导向关。

第八条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学生对其个人网上发布信息内容负直接责任。

第就条  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对本班学生互联网信息发布传播负有教育与管理责任。

第十条  各科室、部门举办的网络报告会、研讨会、学术讲座、论坛等活动,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对其性质、主题内容、邀请人特别是发言人政治观点等进行详细考察、审核把关,并向学校党支部报备。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  学校教职员工、学生违法违规传播错误思潮观点和有害信息,或科室、部门负责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力、应对处理不及时不作为,出现网络意识形态失职失责情形,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